聘请调查公司捉奸的必要性
2015-05-27 15:54 | 来源:未知 | 作者:小萍

   在另一方有婚外情但又不能得到精神赔偿的情况下,并不意味着没有必要去收集这方面的证据。

  其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具体若干意见》的规定,法院在处理案件时,要坚持"照顾无过错方"处理原则,是有利于无过错方财产分割的法定理由, 在花费取证成本不高的情况下,证据还是越多越好。

  其二,从诉讼策略上考虑,如果有"捉奸在床"的证据,就可能在诉讼中争取更多的主动,给过错方施加更多的压力,迫使其做出更大的让步,以达到在财产上多分的优势,使自己的痛苦能从分得的财产上得到慰藉。

  捉奸与聘请调查公司。

  如果家庭财产较多,自己取证较为困难,或有所不便,聘请调查公司出面调查取证是一种较好的选择。有些当事人捉奸的目的,是不求在财产分割中得到照顾, 而是想达到心理的平衡,向世人证明配偶的过错,以及寻求精神上的安慰。在这种情况下,聘请调查公司捉奸也是寻求心理平衡的一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