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内鬼”窃取公司核心技术 克隆产品获利千万
2017-06-16 09:38 |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利用工作之便,3名“内鬼”窃取公司核心技术,复制拷贝系统软件,大肆仿制公司正牌产品,瞒天过海搭售造假产品,7年间连开7家公司非法获利千余万元。光谷民警秘密调查取证,“李逵捉李鬼”,打掉一个侵犯著作权(计算机软件类)案团伙。6月14日,得知“内鬼”已被武汉市江岸区法院宣判获刑的某公司总经理专程来到东新公安分局,送来感谢信及锦旗衷心致谢。

  “售后电话”牵出“李鬼公司”

  位于光谷的湖北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国内领先的电池检测技术设备,因为核心技术非常先进,已成为国内外科研类电池检测设备的龙头企业。

  2014年10月份,该企业吴总经理接到一个奇怪的售后投诉电话:上海某高校新能源材料研究室反映所购设备出现严重问题,要求公司维护并给予相应赔偿。

  翻开售后服务登记本,吴总经理惊讶地发现公司根本没有将产品售给该研究室,是对方搞错了还是公司失误?为了一探究竟,公司要求当地业务员迅速上门查看,结果发现除了设备外壳有微小变化外,内部结构及核心软件技术几乎一模一样。

  市场上有“李鬼公司”出现!吴总经理当即跑到东湖高新公安分局经侦队报警求助。

  “李鬼公司”7次改名

  东新分局经侦队受案后迅速开展调查走访活动,根据产品销售合同,民警循线追踪,发现所有的产品都由武汉一家电子产品公司发货。

  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吃惊地发现,这家电子公司不停地更换公司名称,而原来公司则成为“僵尸”产业,至民警调查为止,已经更换至第七个名称。

  正当民警一筹莫展时,有消息传来,深圳某公司大量购进“李鬼公司”一批设备,涉案价值数万元,现正处于安装调试阶段。民警获悉后立即启程前往深圳,秘密调取了相关设备,同时选派侦查员进入工厂卧底,找出幕后主使人。

  为了固定证据,东新民警立即对深圳某公司采购的“李鬼公司”设备进行司法鉴定,除硬件设备一模一样外,其软件核心内容同一性达99.9%,完全是披着正牌公司外衣的“李鬼”产品。

  民警经过近两个月秘密侦查,终于揪出“李鬼公司”真正幕后主使人:胡某、陈某、吴某等3人。当正牌公司负责人吴总经理看到警方侦查汇报后非常震惊:因为胡某等3人曾是公司员工。

  3“内鬼”非法获利千余万元

  2015年6月3日,东新分局对胡某等3人侵犯正牌公司利益进行立案侦查。也许是嗅到了危险的信号,3名犯罪嫌疑人不见踪影,纷纷玩“失踪”,不在武汉活动。

  为了抓捕犯罪嫌疑人,警方采取“声东击西”之计,一方面对外放出经济纠份的风声,降低调查力度,营造成一副警方不能管的架式;另一方面选派精干力量埋伏在公司周围,随时监测公司一举一动。

  2015年8月中旬,见武汉风平浪静,3名犯罪嫌疑人纷纷从外地赶回武汉。获知信息后,东新警方果断收网。8月19日,东新民警将胡某、陈某、吴某等3人抓获归案。

  3人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审讯得知,家住武汉的吴某于1999年进入湖北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虽然他只是拥有中专水平,但聪明好学的他肯于钻研,很快就成为业务骨干。公司对其业务能力非常赞赏,将其安排至销售及售后部门工作。后来陈某及胡某分别应骋成功进入公司,加入吴某售后服务团队,其中胡某任销售经理。

  这个三人团队很快掌握了公司所有设备的生产环节及调试校对,同时对所有销售人脉资源全部掌控。

  随着时间不断迁移,公司业务量越来越好,订单如雪片飞来,3人对自身在公司所处的状态越来越不满意,便将发财的目光盯上了自己所管控的“资源”,一拍即合的他们采取一个“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之计:2009年由吴某提出辞职外出办一个公司,而胡某及陈某则继续“潜伏”,复制核心软件带出公司,窃取公司核心机密并仿制测试设备,分别以多家公司的名义对外销售获利,并将相关软件提供给用户运行使用。

  2013年前后,胡某及陈某也先后离职,同时也带走了公司销售渠道的所有客户资源。

  从2009年至东窗事发,3人共向全国十几个省市进行销售,非法获利达千余万元。2017年5月,三人分别由江岸区人民法院判刑入狱,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正牌公司产值翻番

  难掩内心激动心情的吴总经理说:“如果没有东新警方,我们公司已经面临灭顶之灾,现在我们公司不仅起死回生,而且业务蒸蒸日上,成为全国龙头企业。”他扳起手指,高兴地用数据诉说公司的业绩,公司产值从原来的1841万元增长至2016年的4052万元,今年产值预计可达到5267万元,纳税额达109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