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离婚诉讼证据的种类
2016-05-31 14:38 | 来源: | 作者:
  人们对于婚姻生活的美好盼望,总是可以用天长地久来形容。可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物质生活的提高,越来越多家庭都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办法再走下去,只能走向离婚的道路。当然,因为离婚原因的不同,有的家庭双方可以和平的协商离婚,有的家庭却没办法,只好走上诉讼离婚的道路。但是,诉讼离婚是需要向法庭提交证据,只有证据才可以支持诉讼方的诉讼要求。如果需要离婚精神损害赔偿也要求胜诉才行。那么,离婚诉讼到底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呢?不用急,下面私家侦探就来详细地告诉各位离婚诉讼有效证据的种类。
 
  一、证件类
 
  所谓证件类证据,就是指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房产证等这些证件类证据。大家要知道,这一类证据其实在离婚诉讼中是十分重要的有效证据。甚至可以说,缺少了这一类证据的诉讼案,对于当事人而言十分被动的。但是,这一类证据绝对不会当事人的隐藏或者销毁而使证据缺失,最后导致诉讼案件的搁置。要明白,这一类证据在有关部门都有着完整的备案,比如说:结婚证在民政部门有备案,身份证可以在公安局身份系统中查询,房产证可以通过房管局系统进行查询。
 
  二、各类账户
 
  对于第二类证据而言,其实就是指银行存单以及股票账户等,这一类证据其实跟第一类的证据一样,不会因为当事人的隐藏或者销毁就导致证据的缺失,而是有据可查的。当然,这一类证据有也有着自己独特的特点,例如:此类证据十分容易变更、变现。所以,对于这类证据的固定工作十分重要。
 
  三、诉讼理由的证据
 
    通过诉讼离婚的案件,肯定需要提供可以支撑诉讼离婚的理由,否则法庭肯定不予支持。那么,当事人如果决定通过诉讼来达到离婚的目的。就应该根据婚姻法中所规定的事由,进行证据的准备。比如说,能够充分证明一方或者双方已经具备了离婚的证据。这对于诉讼离婚而言,是十分重要的。当然这样的证据,一般而言证明一方犯罪的证据比较容易收集。比如说,证明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一方吸毒并不愿戒毒、一方具有赌博的恶习并不愿改变等这些证据是十分困难的。但是,对于证明一方犯有重婚罪就会比较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