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取消信用卡透支利率统一规定
2016-04-17 01:17 | 来源: | 作者:

  本报北京4月15日讯 记者周芬棉中国人民银行今日发布《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信用卡多项核心问题进行规范。《通知》将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通知》取消信用卡透支利率的统一规定,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上限为日利率的万分之五,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透支的计结息方式以及对信用卡多还款部分是否计付利息及其利率标准,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

  《通知》取消了关于透支消费免息还款期最长期限、最低还款额标准以及附加条件的现行规定,由发卡机构基于商业原则和持卡人需求自主确定;

  《通知》取消滞纳金,由发卡机构和持卡人协议约定违约金;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提供超过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不得收取超限费。

  《通知》还改进了信用卡预借现金的业务。预借现金分为现金提取、现金转账和现金充值三类;完善了预借现金业务限额制度,将持卡人通过ATM办理信用卡现金提取业务的限额,由现行每卡每日累计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人民币1万元。同时提出风险管理要求,规定现金转账、现金充值的收款账户应分别为本人银行结算账户、本人支付账户,禁止不同信用卡之间的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