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如白驹过隙,两年前成为公诉科助检员至今,经手267件案件,定性准确率100%,作为一名青年干警,我的能力得到大家认可。成长,虽有个人伏案的积累,但老干警们的言传身教,更令我受益匪浅。
我院公诉科实行“1+1”办案模式,一个师傅带一个新手。我与科长林飞分在一组,他在审查案件时的敏锐让我格外佩服。
2015年6月,我承办了一起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在卷的23名证人均是双方宗亲,各执一词。既然证言不好甄别,我就想从犯罪嫌疑人身上找寻突破口。犯罪嫌疑人潘某因患病被取保,几次讯问他都不太配合,案件一度陷入僵局。苦思无解时,办案民警送来了3根“救命稻草”——3名所谓“无利害关系”证人。看了3个人的证言后,我欣喜不已,料想可以定罪结案了。当我向科长汇报时,没想到他翻看了3份笔录后面色一沉,他将3份证人笔录和被害人户籍证明平铺在桌子上,说:“仔细看看!审查笔录可不能光看他说了什么,身份信息这些程序性事项也要认真审核啊。”我这才发现,3名证人的户籍地址竟与被害人高度一致!这就表明他们极可能是“利害关系人”啊!我顿时羞红了脸。林飞见状放缓语气说:“疏忽难免,但要做一名合格的检察官,一定要对每一份原始证据保持怀疑、审视的态度。记住:尽信书不如无书。”
擦干冷汗,我重新研究案件,始终找不到突破口。科长显然看出了我的焦躁,说道:“别老盯着潘某啊。”“他是犯罪嫌疑人,不盯他,盯谁啊?”“不是不盯他,而是不仅要盯他。我翻了下案件,发现潘某儿子的嫌疑程度也很高,建议从他入手!”科长一点拨,我恍然大悟。经再次深入翻阅卷宗,我发现被害人的指控以及一些证人的证言均有一部分是指向潘某儿子的。于是,我立即联系了民警。很快,警方对潘某的儿子开展网上追捕。没想到一周后,潘某竟自行来到我院,如实供述了罪行,并表示愿意进行赔偿。不久,案件顺利了结。
“高飞的雄鹰总能看到更多风景”,我庆幸自己进入了这个集体,庆幸有个师傅关注着我。每当我方向模糊、茫然无措时,总会有他授我以“渔”,传我以“薪火”。
(整理:张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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