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滑坡事故又5人被批捕
2016-01-09 04:57 | 来源: | 作者:

  据新华社电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8日对外发布消息称,该院6日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光明新区红坳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经营人林某武、受纳场现场指挥庄某明、受纳场监理人刘某阳等5人批准逮捕。

  2015年12月20日,深圳市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发生特别重大滑坡事故。当月31日,宝安区检察院已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深圳市益相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龙某美、副总经理于某利,以及光明新区红坳受纳场现场监督员、调度员等共11人批准逮捕。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