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烧杂草不注意 引发火灾毁山林
2015-12-21 09:11 | 来源: | 作者:

  在自家的荒田焚烧杂草,不小心引发了森林大火,烧掉了他人的桉树林。近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失火罪判处张建创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4年12月22日,被告人张建创和邓某等人在横县百合镇压马岭山脚处的荒田清理杂草。张建创焚烧清理成堆的杂草时,由于风比较大,引燃压马岭上的杂草,进而引发森林大火,火势蔓延烧至压马岭上的桉树林木。后对失火现场实地调查得知,被烧树种为巨尾桉,树龄5年,过火有林地面积共2.18公顷。

  横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建创野外用火时未能尽到注意义务,过失引发山林火灾,过火有林面积达2.18公顷,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张建创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即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失火的事实,应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何家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