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不招商社区不执法
2015-11-28 09:49 | 来源: | 作者:
原标题:街道不招商社区不执法

  本报武汉11月27日电 记者胡新桥 刘志月 街道办主任、村支书跑招商引资与社区组织拆违等执法现象,有望在湖北省武汉市消失。武汉今天召开全市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部署以深化中心城区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村级治理体系、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创新。

  会议下发了以《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主,《关于深化中心城区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作为配套的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1+10”系列文件。

  《意见》提出,街道主要履行开展基层党建、加强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和维护公共安全等方面职责;取消中心城区街道招商引资职能及经济考核指标,街道经费支出由区财政全额保障,把街道服务经济发展的重点转变为优化公共服务、为企业提供良好发展环境。

  “街道招商既无手段、又无资源,不少招商项目层次较低,各类经济考核指标牵扯了大量本应用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人力资源和工作精力。”向大会作文件起草情况说明时,武汉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胡曙光说。

  为破解街道(乡镇)“有责无权”的窘境,“1+10”系列文件提出,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制,推动区级行政执法力量向街道下沉;派驻街道(乡镇)的执法机构实行双重管理,赋予街道(乡镇)党(工)委对区职能部门派出(驻)机构负责人的人事任免和考核建议权。

  武汉市委副书记、市长万勇在会上讲话时表示,加强社会治理必须以社区为基础、以创新为动力,其重心在社区,关键也在社区。

  面对社区负担过重难题,“1+10”系列文件明确实行社区协助政府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社区不作为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等事项的责任主体;建立社区工作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各职能部门不再单独组织考核。文件还提出实行社区(村)干部“基本报酬+绩效报酬+建立报酬”的结构化报酬制、建立社区“15分钟服务圈”、推选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小区业委会主任等措施。

  湖北省委常委、武汉市委书记阮成发要求,“1+10”系列文件核心是解决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确保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