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证据才是真正有效的呢
2015-05-31 11:36 | 来源:未知 | 作者:小萍

   私家侦探从事婚姻调查、财产调查、市场调查。其中婚姻调查是我们公司的主要业务,我们在工作中时常接到很多婚姻调查的案例。在婚姻调查过程中我们需要为提供一些真实的有力的证据,婚姻取证调查是很重要的,什么样的证据才是真正有效的呢?以下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为你讲述。

  视听资料:从证据学上讲,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当事人举证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视听资料证据被当事人采用。比如,手机录音,MP3录音,录音笔录音等。此类证据的特点是:

  1)证明材料的直观性。不论是录像还是录音,一般都是当事人或其他相关证人直接的表述,特别对于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的自述,往往可以认定为自认,一旦反应在录音资料或录像材料上。视听资料具有形象性、直观性更能反映出客观事实,因此,此类证据证明力较强。

  2)取证时间的不确定性。在婚姻案件中,取类似证据往往不能使得取证对象知晓,或一般只能采取秘密手段,因此,当事人一方往往说了半个小时或更多时间,也不能将要取证的内容表述出来。

  3)取证时间的阶段性。一般只能在提起诉讼或与对方正式谈离婚之前,才能取此类证据。并且,绝大多数视听材料证据都是围绕着对方当事人收集的。当另一方当事人心有警备戒心时,此类证据基本不能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