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范互联网平台租房信息 租金、佣金需明码标价
2019-06-27 06:24 |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现在越来越多的租房信息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但互联网平台租房信息的发布也有着诸多不规范的地方,虚假房源、僵尸房源、乃至一些“黑中介”在这些平台上发布租房信息,给租房家庭带来了不少困扰。

 
 
 
  为此,市住建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联合出拳针对这些乱象,拟出台新政规范互联网发布住房租赁信息。
 
  从今天起,《关于规范互联网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的通知》的征求意见稿在市住建委官网上公示,听取社会意见。
 
  多项措施剑指“黑中介”
 
  当前,“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正在开展,北京已将“黑中介”列为“八黑”之一,可见这一行业存在的乱象及治理的必要性。去年以来北京市大力规范网络房源发布,多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集中约谈主要网站,严查发布违规、虚假房源信息,下架违规房源信息 92万余条,冻结违规用户帐号约7万个。
 
  而此次拟出台的新政,也明确的剑指“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
 
  “黑中介”的手段大多数先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虚假的虚假房源信息,引诱租客上钩,再通过设置合同陷阱等欺骗、侵害租客权益。
 
  为此,新政中拟规定只有正规的中介机构和中介从业人员,才可以在互联网平台发布租房信息,以杜绝“黑中介”通过互联网平台“揽客”。
 
  对于机构,要求是依法登记且正常经营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住房租赁企业才可以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本市住房租赁房源信息。
 
  对于从业人员则要求,信息发布人员持有经纪从业人员信息卡,也就是在相关部门登记备案的正规中介人员才能在互联网平台上发布租房信息。
 
  僵尸房源需及时下架
 
  针对此前互联网平台租房信息的一些乱象,此次北京也提出了具体的规范要求。
 
  比如,目前大家在互联网平台上看到的很多房源都是重复的,这家中介发一次,那家中介也发一次。有的发布的房源价格标的很低,引诱租客与之联系,联系之后则被告知房子已经没了,转而推荐其他房源。
 
  新政要求,互联网交易平台要审核、管理住房租赁信息,包括房屋照片与实际相符;租金、佣金等明码标价;同一房源不得由同一家机构(含分支)重复发布;同一房源由多家不同机构发布的应当合并展示;不得发布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源信息等。确保的就是真实、准确、合法的房源信息。
 
  再比如,此前执法人员就发现,一些知名的互联网平台上,现在还挂着很陈旧的房源信息,最早的还有十年前的,显然这会给租房者带来误导和麻烦。
 
  此次新政拟规定,互联网平台要下架发布超过30日的房源信息。针对的就是这些所谓的“僵尸”房源信息。
 
  此外,互联网交易平台还要在房源信息的页面上同时展示发布机构和人员的身份和信用信息,让租房者可以清楚了解。
 
  对于中介机构发布的房源,要求展示该企业营业执照、备案信息和从业人员信息卡标识;该企业的投诉受理电话;在本平台被投诉的记录;在本平台发布房源信息的数量;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信用记录;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房屋租赁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3次以上违规发布 禁用所有平台
 
  规范摆在这里了,如果违反规范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五部门拟规定,房地产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的从业人员违规或使用他人信息卡发布住房租赁信息的,由市、区两级住建(房管)部门认定并通知互联网交易平台下架相关房源信息,而且还会暂停该企业、从业人员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房源信息1至3个月。
 
  对于违规发布房源信息3次以上的,则不得再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本市住房租赁房源信息。也就是各个互联网平台都不行了哦。
 
  五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互联网平台发布住房租赁信息的监管,综合运用约谈告诫、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公示曝光、暂停信息发布等方式加大对发布虚假、违法违规房源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及相关人员的惩处力度。
 
  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6月26日至7月2日,大家如有更好的针对“黑中介”、“二房东”治理措施,可以借此征求意见契机,发送书面意见到相关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