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必须先删同事微信?律师:侵权了!
2018-11-19 08:14 |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辞职先删同事微信,目的“为保护团队”,你会删掉吗?近日,一公司职员提离职时,竟然被要求先删掉同事微信,这种做法一出,瞬间在网上引发网友们的关注与评论。

 
据成都商报报道,7月26日,王先生在某公司离职时,领导要求他先删除同事的微信,才能在离职文件上签字。王先生表示,当时为了尽快辞职便同意了,但事后意识到,被侵犯了隐私权。
 
随后,王先生还去了四川银保监局筹备组进行投诉,至今四个月过去看,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后据查实,王先生是在保险公司上班,要求其删除微信的寇女士介绍,该行业喜欢互相挖墙脚,这样做是为了保护团队和公司。据回应,确实要求过删除同事微信,是对团队的保护。不是强制,而是征得了王先生同意。
 
寇女士说,王先生入职三年多,是自己一手将王先生带入行,教他如何签单、维护客户。但王先生在离职去其他公司前,已经在朋友圈发布其他公司的产品,这对在职的同事是有影响的,所以她才让他将同事屏蔽或者删除。
 
律师表示,微信涉及到个人的通讯权,每个人的通讯权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属于公民的通讯自由权,外人不能任意干预。如果公司属于特殊行业,这种事情也应该在入职合同和保密协议里规定。除非当时在提出要求让其删除同事时,员工是同意的,公司并没有强迫其删除微信,否则就不太合理。
 
当然,如果当时在提出要求让其删除同事时,员工是同意的,公司并没有强迫其删除微信,那么就不构成侵犯隐私。(本文综合自成都商报,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