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占前夫遗产房不退 法官普法两小时解心锁
2018-10-15 19:48 |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前夫刘某病重去世后留下一套30多平方米的遗产房,按照法律规定,此房应由其父亲继承。然而,其前妻王女士认为对此房自己也有继承权,因此占房不退,且躲在外地逃避执行。

 
刘某与王女士都是外地人,在大连结婚后未育子嗣,2002年双方在民政机关协议离婚,刘某将双方共同拥有的70余平方米住房给了王女士。2006年2月刘某又购买了一套30余平方米房屋自住。刘某患有尿毒症及肾功能疾病,王女士虽与刘某离婚,仍不时赴刘某住房处照顾刘某的生活起居。2016年9月,刘某去世,王女士占有此房。
 
2017年2月,王女士因遗产房归属等问题将此房唯一法定继承人刘某父亲诉至甘井子法院。刘老先生念及前儿媳确实在儿子病重期间给予了一定照料,表示可在继承儿子遗产后给付王女士一定的补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全部遗产归父亲继承;王女士于同年4月5日前腾退房屋;刘老先生给付王女士5万元补偿款。事后,王女士不但不腾退案涉房屋反而将房出租,并且避而不见前公公。同年11月此案被强制执行,王女士返回老家凌源居住无法联系,执行案遇阻。
 
2018年6月,民事一庭王志东法官接手此案,他见身在外地的刘老先生年逾八旬,便让他不必总到法院,法官一定尽心尽力办案。几经周折,王法官从王女士老乡处得到了王女士的联系方式。9月18日,王法官将王女士传唤到法院。在与对方交流中法官才知道,王女士是法盲,仍对关于前夫刘某的遗产自己无继承权表示不理解,因此才一躲了之。王法官耐心析理释法,时间过去2个多小时才让王女士弄懂有关法律规定,表态一定腾房。
 
9月21日,在王法官主持下,王女士将房屋钥匙交给风尘仆仆赶来大连的刘老先生手中,并拿到了对方的5万元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