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灭门案被告人获死刑 律师:如实供述不等于自首
2018-09-15 09:17 |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因催租等问题绑架、杀害房东一家四口,当庭表示不上诉;法院判决称“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残忍”

 
昨日上午,青岛市中院对青岛城阳灭门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李忠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钟植、李晨华、金善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处四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29404元。四被告人当庭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因房东夫妻多次催要房租,李忠吉起意抢劫杀人。去年11月14日,李忠吉与妻子李晨华,养父母李钟植、金善今,用残忍手段绑架、杀害了房东夫妻及其16岁的女儿和8岁的儿子。
 
法院经审理认为,四名被告人犯罪行为致一家四人死亡,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在当地社区造成恐慌,罪行极其严重,其如实供述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致命租客”被催租后起意杀人
昨日下午,新京报回访案发地,纪光的亲属和很多村委会的干部都到30公里外的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去旁听庭审了,601室和702室房门紧闭,据说已经很久没人来过,601室的门旁摆着一束蒙尘已久的花。
 
凶案已经过去将近一年,邻居们谈起此事,还是唏嘘不已,“(纪光一家)是多老实的人啊”。
 
一位老人告诉记者,凶案刚发生时,曾有几户人家想要搬走,但最后都没搬,只是房主们招租客的时候,更加留心了。
 
纪光的婶婶回忆,纪光把房子租给李忠吉一家,房租是一年18000元,里面还包括1000元押金。“本来说的是1500元押金,他们只给了1000元,签完合同,李忠吉说没钱,等有钱了再送过来。”
 
纪光的婶婶说,租住的34天里李忠吉不仅没交房租,还向房东纪光借了三次钱——第一次借了500,第二次借了200,第三次借了40。“他(李忠吉)还说,大哥求求你了,这是最后一次。我侄子太老实了,三次都借给他了。”
 
34天内,纪光一家和李忠吉的交往是围绕“借钱”和“催租”展开的。
 
法院披露的信息显示,纪光和妻子蒋希多次到601室催租,遂李忠吉起意杀人。
 
李忠吉把绑架计划告诉了妻子李晨华,李晨华同意后,李忠吉又跟养父李钟植和养母金善今提议,二人也表示同意。于是四人商量,把纪光一家人逐个骗到601室,分别捆绑控制。
 
四人做了周详的计划,2017年11月13日,李忠吉夫妻俩在小区附近的超市买了两盘胶带,四人准备了单刃刀、绳子、鞋带等作案工具,还开展了分工演练。他们商量好,如果反抗,就杀人。
 
行凶6小时 房东全家四口遇害
2017年11月14日早晨,纪光夫妇再次到601室催要房租,李忠吉决定当晚就实施计划。
 
法院判决显示,当天下午6点左右,李忠吉来到702室,以电视损坏为由,把纪光骗到了601室,趁纪光没防备将其控制,抬进南卧室。
 
随后,李忠吉再次来到702室,以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为由,把蒋希骗到了601室。四人把对付纪光的手段重复了一遍,把蒋希也捆绑控制住。蒋希反抗时,李忠吉和李钟植先后用手捂住蒋希的口鼻,将其杀害。
 
晚上9点左右,李忠吉第三次来到702室,邀请8岁的纪龙到601室去玩,纪龙来到601室后,李忠吉把纱布巾塞进他的嘴里,又用胶带缠住了嘴部。李钟植、李忠吉用绳子把纪龙绑住,纪龙想要呼喊救命,李钟植又将纪龙杀害。
 
最后,李忠吉和李钟植第四次来到702室,以取合同为由,骗16岁的纪雪打开了房门,两人进屋后,用同样的手法控制住了纪雪,李忠吉趁纪雪昏迷之际,实施强奸。晚上11点半,四人将纪光杀害。
 
强奸杀人后,李忠吉还把702室洗劫一番,拿走了4700余元现金和一块价值675元的天王牌手表。
 
从下午6点控制纪光,到晚上11点半纪光遇害,李忠吉等人的行凶过程长达近6个小时。
 
现场惨烈 死者遭捆绑缠胶带
案发当晚9时许,也就是李忠吉把纪龙骗到601室的前后,纪光的婶婶曾经给纪光家里打过一个电话,“电话是孩子接的,说爸妈还没回来。”10点多,婶婶看到纪光家702室的灯亮了,以为他们回来了,就没再打电话。
 
第二天上午11点,纪光的母亲给纪光的婶婶打来电话,问她知不知道纪光去哪了。“我不知道,就立马下楼,去他们家看,我到7楼砸门,没人开门,又去6楼,还是没人开门。”纪光的婶婶回忆说:“那时候不知道怎么回事,我觉得很害怕。”
 
随后,纪光婶婶打了110,警察来后,先打开了702室的门。“打开门后,看到了纪雪,头上都用胶带缠着,缠了好几圈,孩子已经没气了。”纪光婶婶回忆说。
 
随后,601室的房门也被撬开,“一进去,看到三具尸体,我侄子躺在床上,侄媳妇躺在大衣橱旁边,纪龙躺在床沿上,都是手脚被绳子绑住,嘴里塞着布,还用胶带缠了好几圈”。纪光婶婶扑上去扒开纪龙嘴上的胶布,“扒开一看,嘴里还有小毛巾,我掐人中,根本就不行了。”
 
据邻居汪玲说,李忠吉四人离开的时候,没有坐电梯,走的是楼梯,还挨家挨户敲门,“如果邻居开门,不知道又会发生什么?”
 
法院判决书显示,李忠吉等4人作案后并未连夜逃跑,而是在第二天早上7点左右,坐上出租车,从青岛逃往了北京市昌平区。为了逃避抓捕,李忠吉和李晨华还把抢来的被害人手机逐一毁坏。
 
11月16日下午6时许,李忠吉等四人在北京昌平被警方控制。17日,四人被押解回青岛,并被带到仲村社区指认现场。
 
现场视频显示,小区里聚集了数百人,把警车紧紧包围,警车只能缓慢向前挪移,有激愤的居民破口大骂。最终,李忠吉等四人没有进行指认。
 
(文中纪光、蒋希、纪雪、纪龙均为化名)
 
■ 追访
律师:被告人“如实供述”不能等同“自首”
在判决中,法院认定四被告人如实供述,但未对四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李楠律师分析称,本案是一起多人共谋的抢劫、杀人案件,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李忠吉起意劫取房东一家财物,并将该计划与被告人李钟植、李晨华、金善今进行沟通,均获得同意。四被告人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残忍,先后致四被害人死亡,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
 
虽然在归案后,法院认定四人“如实供述”罪行,但“如实供述”必须要和“自动投案”同时存在,才能构成自首,进而成为量刑时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如果只是“如实供述”,那么构成“坦白”情节,仅仅属于法院酌定从轻减轻的情节,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情节和危害后果,不予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王露晓 王综鹤 王巍 齐超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