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骗取大舅子购房款150万元获刑
2018-07-18 14:49 |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原标题:男子骗取大舅子购房款150万元获刑

 
新民晚报讯 俗话说,“除了栗木无好火,除了郎舅无好亲”,说的就是栗子树的木材最坚硬耐烧,郎舅之间的关系最为亲密可靠。而家住上海的“大舅子”吴先生,却一不小心上了自己亲妹夫冯某某的当,150万元用来买房的钱款被悉数骗走,还被对方拿来的假房产证“忽悠”了一番。近日,这起亲属之间的诈骗案,经由宝山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宝山区法院一审判决冯某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冯某某对一审判决不服,经上诉后,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为投资委托妹夫买房
 
2013年6月,上海人吴先生想要购买一套房子作为投资,由于上海房价较高,他考虑在苏州置业。但根据当时苏州已经出台的商品房限购政策,吴先生并不具备购房条件。这时,妹夫冯某某告诉吴先生,自己路子宽,能帮大舅子在苏州买到房子,而且是便宜的产权房。吴先生对这位“生意做得很大”的妹夫所言深信不疑。
 
8月底,吴先生接到妹夫冯某某的电话,说已经在苏州相城区定好了一套房子,面积120多平方,还有30平方的车库,总价150万元,先付定金2万元,吴先生便照办了。吴先生和妻子还专程赶去苏州,冯某某带他们到了相城区某小区看了一套房子,吴先生夫妇对这套房子很满意,当下就决定把房子买下来。
 
冯某某告诉吴先生,回上海后尽快把148万元打给他,这样买房的事情就办妥了。由于一时拿不出148万现款,吴先生通过银行转账给冯某某130万元之后,冯某某大方地表示自己可以帮忙垫付剩下的18万元,等有钱再还给他。遇到这样一个办事利落又仗义大方的妹夫,吴先生心里很是受用。
 
发现“产证”竟是伪造
 
过了两三个月,吴先生多次问妹夫房子产证的事情,冯某某一直说产证没有下来。2014年春节期间,吴先生再次询问,冯某某说春节后房产中心上班就能办好,并电话催讨18万元房款,随后吴先生将18万元转给妹夫。当晚,吴先生感觉不对劲,遂打电话给冯某某,说要亲自到苏州看看房产证办理的情况,冯只好说明天再去房产中心看看什么情况。
 
第二天,冯某某告诉吴先生说,房产证和土地证已经办好了,马上送过来,并且当天就将证书送到了上海。拿到产证后,吴先生发现产证办理时间是去年11月,感觉有点奇怪。两天后,吴先生拿着证书前往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工作人员检验之后,告诉冯先生证书系伪造,而该房屋的真实产权人登记的是冯某某本人和其妻子吴某(即吴先生胞妹)。吴先生这时才得知被骗,后来吴先生多次打电话给冯某某,对方要么不接电话,要么说随便吴先生怎么样,后吴先生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6年10月,公安机关在苏州市吴中区将冯某某抓获。据吴先生说,冯某某和妹妹在事发之后的两年多时间里,既没有和自己联系过,也没有和父母联系过。据冯某某到案后交代,在购房时用的是自己和妻子的名义,首付付掉74万元,另有70余万元全部用于炒股和消费。
 
检察官的话:本案中,被害人吴先生正是因为轻信自己的妹夫冯某某,才将大笔资金转交给他为自己购置房屋,从而使得冯某某有机可趁。房屋买卖涉及大额资金,千万不要因过于信任而假手于人。买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应按照合法程序,亲自参与交易过程,避免受骗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