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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旅行商向社会发布诚信指导价 抵制不合理低价游
2016-12-29 12:15 | 来源: | 作者:

  中新网桂林12月27日电(唐梦宪)12月27日,广西桂林市旅行社协会在此间召开发布会,发布桂林市旅游市场诚信指导价和《桂林市旅行社投诉处理办法》(试行),号召桂林市旅行社和旅游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响应国家旅游局号召“抵制不合理低价游”。

  今年12月,国家旅游局开展的“抵制不合理低价游,明明白白去旅游”宣传活动,号召广大游客抵制“不合理低价游”。长期以来,“不合理低价游”深为社会诟病。少数不法经营者抓住了人们贪便宜、图小惠的心理,用不合理的超低价招徕游客,然后安排大量购物和自费项目。在旅途中与购物店勾结,欺骗、诱导、甚至强迫游客购买价格难估或质次价高的商品;参加自费项目,从中获取高额“回扣”。这既影响到了游客的旅行体验、侵害了游客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为此,今年10月以来,国家旅游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已经查处一百多家违法旅行社。

  发布会上,桂林市旅行社协会发布桂林市旅游市场诚信指导价:桂林市旅游团队客人日均最低消费参考价230元(不含大交通和门票),同时发布了桂林市重点旅游线路产品如:桂林、阳朔、龙胜、兴安、资源等线路一日游、三日游诚信指导价。

  为配合国家旅游局开展的“抵制不合理低价游” 活动,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发展环境,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照法律法规赋予行业协会的职能。 桂林市旅行社协会还公布了《桂林市旅行社投诉处理办法》(试行)。规定了投诉处理原则、受理范围和方式、处理方法等。《投诉处理办法》要求各旅游行业协会或分会设立投诉处理中心,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本行业投诉处理的规章制度、办法、质量承诺、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约定处理投诉。

  桂林市旅行社协会会长侯晓凯表示,桂林市旅游市场诚信指导价是旅行社对外报价依据,也是政府职能部门对旅行社进行“不合理低价游”,是否是零负团判断、监督管理依据,以此来提高服务水准和服务质量,率先在全国树立诚信经营诚信报价的旅游典范,真正起到行业协会自律作用,为推进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