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石根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2016-08-03 21:12 | 来源: | 作者:

  新华社快讯: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3日对胡石根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当庭公开宣判,判处胡石根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胡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