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是否受法律的保护
2016-06-09 06:20 | 来源: | 作者:
所谓的事实婚姻,一般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且为周围群众所公认的一种关系。2001年4月28日《婚姻法》修正后,其第八条规定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而对未补办结婚姻登记的事实婚姻的效力却没有明确规定。深圳私家侦探专家认为,在我国目前审判实践中的态度是:有条件地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承认事实婚姻。尽管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如果经过确认,法律上将事实婚姻视为一种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予以保护。
需要提醒的是,由于当事人双方没有办理法定的结婚登记手续,因而它是一种违法婚姻。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对这类婚姻原则上不予承认和保护。如当事人不符合结婚的条件,在按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对女方或子女利益予以特殊照顾的情况下,否认其婚姻关系。对男女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条件,或虽在起初以夫妻关系同居时不符合结婚条件,但发现时又已经符合结婚条件,而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应给当事人以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令其补办结婚登记。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公开同居在一起,虽然符合《婚姻法》登记结婚的要件,但是也属于一种非法同居关系,这种情况下事实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对于事实婚姻是否能够离婚这一问题,取决于法律是否承认其婚姻关系。因此事实婚姻的离婚问题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可以离婚
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且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的,因法律承认并保护其夫妻关系,故夫妻双方可以凭借之后补办的结婚证或者相关证明办理离婚。
2、不可以离婚,但可以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
1994年2月1日之后同居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因为法律不保护此种关系,故而不能离婚,但如果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以及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可起诉请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
3、不可以离婚,也不可以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
此种情况是指不具备上述两种情况所要求的条件的其他情形。这个时候事实婚姻双方只能就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而不能离婚或者解除同居关系。
以上是侦探网对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能否离婚等相关问题的介绍。尽管事实婚姻依然存在于我们当下的社会,但是其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也应该值得人们注意,因为这与同居双方的核心权益相关。如果还有什么疑问,请到私家侦探公司找律师帮您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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