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法院因案施策调解不动产纠纷
2016-04-06 16:32 | 来源: | 作者:
亚心网讯(通讯员 海迪)针对不动产纠纷案件涉案标的额大、当事人矛盾激烈、调解基础薄弱等特点,新市区法院深入调研,积极探索,因案施策开展调解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分类制定调解方案。根据案由、标的、简易程度等因素进行分类,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调解方案。例如,对于争议不大、当事人有明显调解愿望的简单案件,尽快排期开庭,及时达成调解协议,提高工作效率。
调动各方调解力量。面对当前因经济下行引发商品房预售、转让合同解约纠纷案件明显增多的情况,积极与房产管理部门、评估鉴定、房产公司、房屋中介等机构进行沟通。协调各方力量,加快权属确认、产权登记、手续办理等事宜,通过依法保障守约方合法利益,争取调解结案,彻底化解纠纷。
大力营造调解氛围。加大法律释明和风险提示力度,使当事人对诉求形成合理预期。发挥裁判文书的示范意义和同类型案件的参考作用,选取调解和判决两类案件供双方比较和参考,引导当事人进行费用成本、时间成本和综合成本的衡量,促进其调解意愿。加大案件事实查明力度,对案件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透彻掌握。一方面,积极调解,快速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另一方面,释法明理,进行是非曲直评判,体现司法价值观念。
调解贯穿诉讼全程。注重把握调解工作的“火候”,庭前、庭中、庭后调解相结合,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审理进展以及双方当事人对于诉讼风险、诉讼成本的认识和心理变化,适时引入调解工作,力求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