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被关24年后 “强奸杀人”校长仍在喊冤(图)
2016-03-22 11:00 | 来源: | 作者:

  被关24年后 “强奸杀人”校长仍在喊冤

  “强奸杀人犯”薛凤起出狱后,又向河南省高院、省高检提出申诉了。

  3月15日,被害人薛彩芳的父母、弟弟听说这个消息后都怒不可遏:法院都判了,人是他杀的,他还想翻案?

  薛凤起在今年1月底给河南省高院、高检正式递交了申诉书,要求河南省高院撤销新乡市中院在1998年12月以故意杀人罪判其死缓的判决,以及河南省高院于1999年6月做出的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并对此案启动再审,理由是其没有作案时间、未杀人,有罪供述系遭刑讯逼供所作。

  此案卷宗中,除薛凤起的有罪供述外,未见其他直接证据指向薛凤起。记者调查了解到,部分证明薛凤起没有作案时间的证人被警方关押、剃光头。另有3名与薛凤起同监室人员证明,薛凤起在看守所期间身上有伤痕,被夜审回监室后经常又添新伤,生活起居需同监室人员照顾,无法自理。

  河南省检察院回复前街一号时称,该院正在审查此案卷宗,看能否构成复查条件。省高院回复薛凤起称最快要等半年,也有可能要等两三年才会有结果。记者发现,此案终审裁定的审判长现为河南省高院高层领导。

  小学校长被指杀害18岁少女

  ▲被害人薛彩芳的母亲(左)提起女儿被害的事就痛苦不止,右边是薛彩芳的父亲。

  此案被害人名叫薛彩芳,和薛凤起都在河南新乡长垣县丁栾镇薛官桥村。1991年6月1日是周一,这天早上,18岁的薛彩芳像往常一样离家,带上一个装着馒头的花布提兜,挎着一个装着衣服和几本书、两张10元纸币的黄色提兜,还拿着一把花伞,向几公里外的学校走去。

  但她离家后却再未回来。

  薛彩芳母亲牛素梅说,一周后,其他学生都回来了,唯独不见薛彩芳。她的一个同学来到薛家,问薛彩芳为什么一周没去上课,这时家人才发现薛彩芳失踪了,开始四处寻找。

  6月7日上午,牛素梅在村南的小桥桥洞中找到了薛彩芳的遗体,“她露出来一只脚,身子其他部位被泥水压着”。现场勘查笔录显示尸体已高度腐败,呈巨人状。

  发现尸体一事迅速引起全村人的关注,很快就传开了。

  6月8日晚,薛官桥村召集党员开会,要求村里党员都要配合公安对此事的调查,无论什么时候敲门,都要开门。

  薛凤起在6月10日凌晨1点多被警方抓走了。这出乎很多村民的意料。

  他当年32岁。1977年高中毕业后,在李官桥联中教初中物理,1980年前后,联中撤销小学,包括薛官桥村在内的六个村设立小学,薛凤起也回到薛官桥村小学担任校长,同时担任五年级语文老师,直到1986年,县教育局正式发文任命薛凤起担任校长,同年,薛凤起入党。

  1991年是薛凤起脱产到长垣县教师进修学校进修的第3年,4月份,他报考了河南省民办教师转公办教师的考试,5月份即收到教师进修学校口头通知,他考试合格,在教师进修学校进修结束后,就可以到汲县(现卫辉市)师范学院强化培训3个月,在结束后就能正式成为公办教师。

  被抓时,薛凤起和妻子、两个孩子正在睡觉,房门突然传出一阵敲门声,“谁啊,干啥的?”门外的人回答,“找你配合调查情况”。

  薛凤起起身开门,六七个人立即闯入房中,有人介绍其中有个人是刑警队长,还有人直接抓住薛凤起的手,戴上手铐,把只穿一条裤头的薛凤起带上停在大门外的一辆吉普警车。

  薛凤起没能再回来,“是他强奸杀害薛彩云”的消息很快传开了。

  薛彩芳的母亲牛素梅提起女儿遇害的事时,失声痛哭。她向前街一号讲述了案发当年警方转述给他的薛凤起招供内容,“公安局给我说的他咋承认的,我都记在心里了”。

  牛素梅说,薛彩芳在1991年6月1日离家后,路过薛凤起家门前,当时薛凤起正在洗脸,“他看见一个身穿红袄、挎个书包的女孩,打个雨伞走过门口,就跟了过去,到南地那个桥边,就调戏俺这个小妮儿(女儿),她不从,说“我不从,你要是装孬,我就去告你”,为了不耽误自己的前程,他就用双手掐住她的脖子,把我女儿掐死了。那一年他正考师范,马上转为正式公办教师,我女儿一告他就会耽误他的前途,这是他的口供,还说我就把她填在水洞里头,头朝东,脚朝西,就这样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