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情人借钱不还 男子持聊天记录讨债
2016-02-02 23:35 |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原标题:分手后持微信聊天讨借款胜诉
北京晨报讯(记者 颜斐)昔日恋人邹女士借钱不还,扈某为此上法庭索要,而对方却称是恋爱期间共同租房的费用。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终审驳回邹女士上诉,其需偿还扈某8000元借款。
2014年10月20日,邹女士为交房租便以微信的方式,向当时的男朋友扈某借款8000元。扈某曾发微信称,“我妈不知道这钱还得先借你用,我和两个同事借了8000元,最晚明天到账。”以及“这要是我的就无所谓了,毕竟是借的,还不上就不好了。”邹女士则在微信中承诺:“我尽快给你。”“你别心烦了,不会让你还不上的。”两天后,扈某通过微信向邹女士转账8000元。
因邹女士一直未还款,扈某于两人分手后提起诉讼。而邹女士辩称, 这笔钱不是借款,而是扈某的赠与。一审败诉后,邹女士提出上诉。二中院认为,根据扈某提供的微信记录及双方的陈述,可以认定双方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邹女士承认收到扈某的8000元,但主张并非借款,在此情形下,其应当举证证明。虽然她提出扈某提供的聊天记录有删减,但并未提供任何证据予以证明,故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二中院据此维持了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