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中院推进行政 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2016-01-17 01:21 | 来源: | 作者:
本报讯2015年,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力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全市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70件,出庭应诉率达41.98%。
该院与市政府法制办定期联系,每季度通报一次全市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市政府法制办每半年对全市行政机关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将通报结果作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行政案件开庭前,在应诉通知书中明确告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同时将应诉通知书抄送该行政机关所属的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督促落实。建立与各行政机关的交流机制,通过邀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授课、走访等形式,强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不积极出庭应诉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李 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