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引领法官坚守司法底线
2016-01-13 10:20 | 来源: | 作者:
坚守司法底线,是法官应当必备的司法良知和职业道德。对此,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启福在《人民法院报》上发表题为《培育四种意识引领法官坚守司法底线》的文章中指出:
法官要切实做到对司法底线的坚守,必须培育法律信仰、法治思维、程序公正和司法廉洁四种意识。法官的主要职责就是全面践行法律及法律蕴含的法治精神,法官更需要以坚定的法律信仰,保障法律永不枯竭的生命和凛然不可侵犯的权威;法官必须养成崇尚法治、尊重法律的思维意识,在严格遵守法律原则和维护法律尊严的前提下,自觉将法律付诸实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化解矛盾纠纷;必须培育法官的程序公正意识。司法公正既包括程序公正,又包括实体公正,而程序公正更为重要;必须培育法官的司法廉洁意识。清廉是法官必须坚守的本分,不廉洁的法官,即使公正,亦会被认为不公,必然会遭到公众的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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