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方处罚越野活动依据引质疑:何为非法越野?
2016-01-13 10:20 | 来源: | 作者:

  央广网新都1月12日消息(刘涛韩民权)近日,四川新都警方官方微博平安新都发布微博称,当地交巡警1月9号在五龙山检查非法越野活动时,对现场一辆非法越野的越野车进行了处罚。该微博立即引发网友质疑与热议,表示居然还有非法越野这种罪名,要求新都警方就“非法越野”作出解释与界定,给出处罚的相应法律依据。具体情况我们来连线中央台驻四川记者韩民权:18180850078

  1.韩民权,事件经过是怎么样的,请给我们介绍一下。

  平安新都发布这条微博的时间是1月11号中午11点30分。微博称,针对近期五龙桃花山开展非法越野活动的现象,1月9号,三河中队联合派出所对越野场地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期间发现十余台机动车聚集在场地内,并在现场查获一辆灰色越野车正在参与非法越野活动,目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已依法对驾驶人员进行处罚。微博中还配图贴出了四张现场照片,其中一张图片中两名交巡警正在对灰色越野车进行盘查。这条微博随即在四川、重庆等国内各大车友论坛中迅速传开。由于微博中并未作出进一步的具体说明,网友纷纷表示质疑,要求警方应给出相应的处罚依据与说明。

  2.针对此事,警方有什么回应?是否有“非法越野”的相关法律法规?

  事件发生后,平安新都官方微博在11号晚些时候删除了这条微博。记者也联系了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不过新都警方暂未给出正面回应。不过有律师表明,目前在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暂时还没有“非法越野”这一条款或说法。针对网友的质疑和汽车越野活动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律师认为,汽车越野活动的车辆必须是公安交通部门正式登记备案的合法车辆,汽车越野活动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同时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汽车越野活动不得在越野活动中破坏地貌、山体、植被、路面等自然生态环境。律师还表明,交警部门不能在没有明确执法依据的前提下,对越野活动的参加人员进行行政处罚,警方的官方微博也不应笼统地用“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