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法经营香烟
2016-01-12 09:27 | 来源: | 作者:
本报防城港1月11日电今天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经营案,公诉机关防城区人民检察院和19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起,被告人戴秀兰在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乡石角村多次购买大宗非法南洋红双喜香烟,后由被告人叶权锋负责组织、指挥,被告人戴大洲、黄立昇、叶兴智、刘日旭等人驾驶,被告人戴秀兰、黄武悦提供车辆将香烟或运至南宁交给被告人凌鉴,或运至钦州交给被告人周大妹、周朝峰,再由凌鉴、周大妹、周朝峰将香烟运给广东的被告人陈海鹏、麦冠强、周道成等人予以销售。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该19人刑事责任。
由于该案被告人人数众多,犯罪事实次数较多,案情较为复杂,预计庭审活动将持续进行两天。(招子文)
- 上一篇:回访涉诉困境未成年人
- 下一篇:加强和规范法院网络司法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