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经济适用房捆绑卖车位 9万多车位愁坏申请人
2016-01-10 09:50 | 来源: | 作者:

地下车库前放满了非机动车,但车地下车位都是空的(视频截图)

  齐鲁网1月9日讯经济适用房,相信大家对这个名称都不陌生了,这是国家推出的一项惠民政策,目的就是为了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要,可是近期就有泰安的市民给反映,在泰安当地的经济适用房不但没有照顾到低收入家庭,反而太高价格将符合条件的市民拒之门外。

  符合经适房条件参与摇号 到付款时发现买不起

  泰安市民李先生告诉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记者:“我家庭是七个人在一块儿住,父母,还有姐,还有姥娘,我还有媳妇和孩子,挤在一个小三室七八十个平方的房子里。”虽说已经成家,李先生却每个月只有一千多元的收入,平时省吃俭穿,做梦都想拥有一间属于自己的住房。李先生说:“最早我申请公租房,年初的时候,我听说有经济适用房,我后来又从公租房转到经济适用房了。”

  李先生表示,就在不久之前,他申请了泰安市的经济适用房,按照规定,自己符合所有的要求,可是到最后他发现,这房子极有可能永远住不上。“我们这种低收入家庭,我父母还是低保,实在没办法了,给你们打电话。”按照他的说法,既然符合所有的条件,又为什么不能买到经济适用房呢?为了更好的了解情况,记者陪同小李去经适房的主管单位——泰安市房管局问问情况。

  工作人员随手便给小李算了一笔账,房子加车位加储藏室,想买经济适用房,少说也得38万多元,那么既然小李信誓旦旦的表示,自己什么情况都符合,购房费用也非常清晰,他为什么说买不到房子呢?面对质疑,小李说了,之所以自己买不到经适房,恰恰就是碰到了这笔糊涂账。

  “户口是城镇长住户口,再一个是没房,或者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2平方,个人年收入低于21500元,家庭总共财产,包括银行存款,低于172000元。”小李告诉生活帮记者,根据泰安市房管局公示的销售公告,想要购买经适房,其中一个条件是家庭财产不能高于17万余元,自己恰恰符合条件,并且参与摇号,可是到了付款的时候,费用却变成了近40万,给他出了大难题。仔细一算,公示的家庭财产上限和实际买房支出相差23万,这让他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境地。李先生告诉记者:“我本来想买经济适用房,是为了便宜,有个住的地方,现在价格一提,包括车位价格,一加起来,成了我们消费不起,买不起了。”

  既然是作为中低收入人群,购买保障性经济适用房,买不起车位,不买就是了,为什么非要难为自己,加上车位钱呢?面对质疑,小李表示,其实,不止自己,大部分申请购买经适房的市民,都不想买车位,为了证明,他还联系到了另外一位申请人。泰安市经适房申请人赵女士表示:“肯定不能买车位,你买车位有什么用,放电动车吗,肯定都得看着。”

  经济适用房的本意,是国家为了保障中低收入人群的购房需求,推出的一个惠民政策,在泰安当地,也对申请这些住房的人群进行了严格的条件限定,其中有一项,是家庭财产低于17万2千元,而这样的家庭,大多数并没有购买汽车,更别说购买一个售价在9万多元的车位。

  泰安:经济适用房搭配卖车位 17万变40万

  李先生说:“我说不买车位不行吗,他说不买车位不行。”小李表示,面对这样的说法,他有着说不出来的苦衷,自己明明符合申请经适房的条件,却在一个强制规定下买不起。为了更好的解决问题,记者陪同他来到了属于经济适用房的惠丰园小区了解情况。

  当记者询问地下车位怎么没有车时,泰安市惠丰园小区一期经济适用房业主告诉记者,都没卖出去。此时,在惠丰园小区内,可以看到一个地下车位入口,这里放满了一排非机动车将入口封死,走下去,可以看到一排排看起来崭新的地下停车位,可是,转了一圈,却一辆车都没有。据了解,在2015年1月份左右,一期经济适用房业主已经交房入住,时至今日,为什么地下车位还在空置呢?业主说:“一期让买,不是自愿吗,没人买,到俺这强迫了,它再不强迫谁要,卖给谁去。”

  在小区内,记者随机咨询了几位已经入住的一期经适房业主,他们告诉记者,当时相关部门要求他们自由选购车位,可是至今也没卖出几个。买不起,成了大家之所以不选购车位的一个主要原因,那么,既然一期居民都可以选择不购买车位,为什么小李不行呢?泰安兴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惠丰园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答复是:“优先考虑让业主自由买,一期的不买那没办法。”

  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听说,在一期业户交房的时候,也提出过,让大家自由选购车位,但是,效果不好,所以,部分二期业户想要选购住房,必须绑定购买车位。

  由泰安市房管局官方网站发布的销售公告显示,惠丰园小区共建设地下停车位585个,经调查落实,为601个,在满足第一期住户对地下停车位的购买需要后,剩余地下停车位与部分二期经济适用住房搭配销售,根据某工程造价单位评估,车位建设费用为19.46万元,政府承担百分之五十费用,购买车位家庭需要出资9.73万元,而当五年后政策允许,住户准备出售的情况下,还要将所有的车位建设费19.46万元补齐。

  李先生认为:“本身就是低收入家庭,你还让我们买十多万的车位,而且我们本身也没有车,买了十多年,一点儿用没有,而且物业还要交车位管理费。”在泰安市房管局出具的一张预交费通知上,可以看到,二期想要购买经适房的业户,按照序号,1到317号不用缴纳车位首付款,其余业户需要交纳车位首付款四万元,而且,不止如此,在购买车位后,不管你有没有车,都要按月缴纳车辆管理费。泰安兴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惠丰园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说:“一个月几十块钱,不放车也得交。”

  房管局:想要经适房必须买车位

  在周边居民的指引下,记者来到了小区内的一栋低层建筑,门卫告诉记者,在三楼有几名房管局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处理小区事务,随后,在一间运动休闲室内,记者办见到了工作人员。购买这样的经济适用房,真的像小李他们所说的那样,需要接近40万元吗?泰安市房管局驻惠丰园小区工作人员表示:“那样得交20万,加上车位,得40万。”

  此时正值午休期间,两名自称房管局工作人员的男子正在打乒乓球,他们给小李算了一笔账,这里的住房平均面积在80平左右,上下差距两平方,那么,以80平房屋,每平米3256元计算,再加上车位费和储藏室,少说也要近四十万元,这还不包括贷款的利息。那么,40万凑不齐怎么办?工作人员答复:“凑不齐就是放弃。”

  如此高额的购房款,加上绑定购买车位的特殊要求,让许多和小李一样获得购买经适房权利的市民很难接受。一位经济适用房申请人:“一点儿用处没有,家里就算买了车位,就一辈子都买不起车了。”

  调查:经适房为何非要买车位?

  为了更好的了解情况,记者陪同部分市民来到了位于泰安市建设大厦的五楼的泰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泰安市房管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解释说:“因为它是高层,下面必须得有两层的地下,不建这个房子根本盖不起来。”对于搭配销售车位问题,工作人员说:“因为盖上了,没人出这个钱,这个钱谁来承担呢?”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惠丰园小区属于高层建筑,按照法律要求,必须建设两层地下设施,而地下车位部分属于人防工程,那么,为什么要绑定出售呢?

  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政府部门已经付出了这部分费用,所以,必须要收回,可是,为什么同样生活在一个小区,一期的用户却不用绑定购买呢?对此,工作人员的回应是:“这是最后一批经济适用房,要是不买的话,我问你,这个钱到底谁来承担?”

  听工作人员这意思,是有关部门根据国家要求,出资建设了这个地下车库,那么,不应该由政府部门承担的部分就必须让业户进行购买。而第一期实在没卖出去,没办法,才想出了这样的下策,也就是绑定给二期部分业户购买,可是,作为保障性住房,就没有考虑过,这些被要求家庭财产不能高于17万的家庭,是否需要车位吗?

  捆绑车位难解决无法缴纳首付款视为自动放弃

  不管有没有车,不管有没有需求,只要市民出不起这部分费用,就视为自动放弃。其实,为了让已经符合条件的市民顺利购房,泰安市房管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已经帮大家想好了办法。按照工作人员的办法,申请人需要先借钱把首付交齐,再贷款借钱。这样的说法,遭到多数购房者的反对。大家有一个共同的疑问,同样的保障房,已发布的通知中,为什么会出现不同的政策,为什么317号之前的购房者,不需要强制购买车位呢?工作人员解释到:“因为车位就600多个,就317个不用买的,你要摇到前面,你也可以不选,人家就是运气好。”

  保障房是否强制配车位,要看运气,这样的答复,让众多购房者感到难以理解。眼看通知上提到的最后交款时间即将来临,部分市民自发聚集在泰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的楼道内维权,那么,工作人员最终会给他们什么样的答复呢?市民找到了泰安市房管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办公室副主任王晓宁,王主任表示,经过和领导商讨,结论是没有其它解决办法,在8号之前,无法缴纳首付款的,就视为自动放弃。

  那么,经济适用房绑定销售车位的行为,是否合适呢?经过查询,记者发现,在2002年,由国家计委和建设部发布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经济适用住房,不得在批准的房价外加收任何费用或强行推销及搭售商品。这条规定是否适用强制购买车位呢?记者也电话咨询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济适用房是按价格的,具体政策没有对车位和储藏室进行规定。”

  山东省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工作人员答复,这一事件超出了他们的监管范围,随后,针对这一事情,我们也咨询了律师。山东法策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法水:“经济适用房性质决定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不需要买车,你还必须让我买,否则让我放弃,这样变相的剥夺了他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权利。”

  编后:1月8号,已经是泰安市房管局通知的最后缴纳首付款日期,也就意味着,排号为317号之后的市民,没有缴纳车位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在这儿想说,经济适用房的本质还是保障性住房,在这样的基础上绑定销售车位,是不是已经违背了它的初衷,毕竟,面对的人群是家庭财产不足17万多元的,而粗略计算,在这样的条件下,购买这样的住房,相当于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他将背上最少21万元的债务,以这样的付出,购买一个他们压根不需要的车位,显然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在这里,希望当地有关部门仔细考虑,也许还会有更好的办法,解决眼前的难题。

  (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