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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首个自贸区检察室成立
2016-01-07 10:20 | 来源: | 作者:

  □ 本报记者 吴亚东 本报见习记者 王莹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派驻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检察室近日揭牌成立,成为福建首个派驻自由贸易试验区检察室。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燕培说,福州片区检察室将主动加强与片区内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的协作配合,持续理顺与片区内各个行政执法、行政监管单位的衔接互动机制,力求在法治环境营造、服务机制创新、司法质效提升等方面取得新进步。

  自2015年4月21日福建自贸区挂牌以来,福建省、福州市检察院先后出台意见,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

  2015年12月,福州检察院紧扣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处于对台前沿等区位特色分析发现,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在维护涉关涉税监管秩序、保障金融改革创新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拓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领域、加强对行政监管执法的监督、注重惩防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等方面,需要着重加强司法保障。

  叶燕培介绍说,从上海、天津、广东等地的经验做法来看,大多是由自贸区所在地基层检察院设立派驻检察室或开展巡回检察。福州市检察院经过充分调研并报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由马尾区人民检察院牵头,探索设立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检察室。

  据悉,福建省检察院同时批复设立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派驻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检察室和平潭综合试验区(平潭县)人民检察院派驻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检察室。

  据了解,福州片区检察室成立后,将积极履行职务犯罪预防职责,为自贸试验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社会信任体系、综合评估机制、反洗钱工作交流合作机制的建设提供支持与保障。

  马尾区检察院检察长林荣说,马尾区检察院将更加重视派驻福州片区检察室的专业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检察室的辐射效应和集聚功能,争取创出一些可借鉴可复制的有益经验。

  本报福州1月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