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显示:超九成未成年人上网时遇到过不良信息侵扰
2016-01-05 21:47 | 来源: | 作者:

  中国青年网北京1月5日电 20161月5日,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等单位发布“第八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调查报告”。该系列调查开始于2006年,已连续开展9年,本次报告是201411月以来,对全国10省(区/市)90所城市和农村中小学校的7736名学生,及1544名家长和99名老师的互联网运用状况进行实地调查得到的结果。 

  调查显示,91.9%的未成年人有使用互联网的经历,远高于我国网民的总体触网率。娱乐游戏、完成作业、查阅资料和放松休息是他们上网的主要目的。56.4%的未成年人首次触网年龄在10岁以前。同时,超九成未成年人都在上网时遇到过不良信息的侵扰。 

  调查还显示,超过四分之三的未成年人拥有自己的手机,其中近九成使用过手机上网,六成以上每天用手机上网一次以上。睡前、课间休息、上学/放学路上和做作业时是未成年人使用手机上网的主要时间。聊天、听音乐、玩游戏和看视频是未成年人手机上网的主要活动,分别占72.0%65.4%26.9%24.0% 

  在对未成年人网络交往方面,85.7%的未成年人在网上交流的是现实生活中认识的人。50.9%的未成年人在网上结交到现实生活中不认识的新朋友。正能量和社会和谐的事件是他们转发过最多的信息,占比为58.7% 

  调查显示,多数未成年人还是认为父母更倾向于不支持自己上网,同时,他们已开始成为父母的网络老师,78.5%的父母有向他们请教上网问题的经历。关于上网的负面影响,未成年人和父母的认识比较一致,排在首位的是影响学习,其次是影响视力和身体健康。 

  报告认为,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引领了社会生产新变革,创造了人类生活新空间,拓展了国家治理新领域,极大提高了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开始使用互联网,建立一个干净、清朗的网络环境,更显十分迫切。目前,我国在互联网管理上多采用行政手段、技术手段、文化手段、道德自律等方式,取得了许多积极的成效。但是,这些方式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之下,通过立法手段规范用网行为更显必需。 

  报告提出,可参考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加快相关立法,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止青少年受到网络色情、网络欺凌、网络犯罪等侵害的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坚持构建良好秩序,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同时加强网络伦理、网络文明建设,发挥道德教化引导作用。同时,进一步运用行业协会、媒体、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加强网络服务业自律,完善群众监督、投诉机制。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互联网管理者、从业者和使用者树立法律意识、依法依规地从事互联网相关工作,共同为净化网络环境、建立绿色和谐的网络氛围而努力,让青少年更好地参与到互联网生活中。 

  互联网是人类共同的家园,我们应加强与各国之间的学习交流,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推动网络空间互联互通、共享共治,为开创人类发展更加美好的未来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