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检察院依法决定对谢晖立案侦查
2016-01-04 12:59 | 来源: | 作者:
原标题:新疆自治区检察院依法决定对谢晖立案侦查
正义网北京1月4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2015年12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谢晖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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