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滑坡事故十一名责任人被逮捕
2016-01-01 13:56 | 来源: | 作者:

  本报深圳12月31日电 记者游春亮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今天宣布:该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对深圳市益相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龙某美、副总经理于某利,以及光明新区红坳受纳场现场监督员、调度员等共11人批准逮捕,并要求公安机关加大侦查力度,尽快抓捕在逃的其他主要犯罪嫌疑人。

  据介绍,本次滑坡事故现场目前共发现12具遇难者遗体,全部核实为失联人员,现仍有失联人员62名。

  由于事故现场余泥渣土厚达数米至十数米不等,需要清理的余泥渣土总量逾两百万方,救援难度极大。目前,广东省、深圳市通力合作,全力以赴,现场参与救援各方力量已逾万人,投入大型工程机械设备2098台,采取“三班倒”连续作业,争分夺秒抢进度。事故区域受影响的90家企业、4630名员工也全部安置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