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练兵】练出“女侠”范儿
2015-12-23 09:33 | 来源: | 作者:

  “本案中刘大明离开旅馆去银行取钱时,知道其同伙有刀、尼龙绳等工具,能够预料到被害人伤重死亡的后果,且取钱不成返回旅馆时看到被害人遇害未采取救助措施,以不作为方式促使被害人死亡,其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12月8日上午9时,一场精彩的模拟法庭辩论会正在我院进行。会场内座无虚席,除了全体干警,还有人民监督员以及来自县法院、县律师协会的代表共100余人。控辩双方激烈交锋,场下不时响起热烈的掌声。

  这是一次公诉业务实训观摩现场会,是我院提升检察队伍实务技能的培训活动之一。

  长期以来,我院业务科室面临诸多难题:公诉人员中,法律专业本科毕业仅有1人;侦监部门,从事工作不满3年的新手近一半……面对现状,检察长王磊提出开展实战练兵。以开展实案实训、角色互换等形式,培养青年干警直面案件的勇气,促进干警快速成长。

  开展实训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公诉业务实训当中,我们首先要构建实训小组,甄选审定真实案例,邀请法院的工作人员担任审判长,还要组建观摩团,对庭审过程进行评议,发表意见,形成报告,指导实践。常常觉得结束一次实训,就像刚打完一场仗。不过,看到干警们在实训当中有了实实在在的成长,作为活动的策划人之一,我内心的成就感也是满满的。

  公诉科的贺秀婷今年刚入院,每次上庭直面犯罪嫌疑人和辩护律师,她都会有些紧张。模拟辩论中,同事们模仿律师从证据、辩论技巧、事实认定等多角度准备了问题,这种接近实战的训练让她获益匪浅。经过几次模拟,她有了很大的改变:声音响亮了,举手投足自信了,论据论点抛出去也更有震慑力了。她兴奋地说:“通过这几次活动,我觉得自己找到了点儿‘公诉女侠’范儿。”

  趁热打铁,在前期探索实践的基础上,我院专门制定了《关于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工作的实施意见》,详细规定了业务实训的目标、组织机构、开展形式、开展时间等相关内容,类别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实效更加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