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81件次执行案达成和解
2015-12-21 09:11 | 来源: | 作者:
本报沈阳12月20日电 记者韩宇张国强 今天上午,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辽宁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联合公布开展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执行联动工作成效,仅今年以来,68人次被限制乘坐飞机,81件次案件达成和解。
沈阳中院新闻发言人聂雪松介绍,2013年,沈阳中院与辽宁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联合印发《执行联动实施办法》。2013年联动之初,沈阳中院向机场公安局送达限制高消费令仅64件,2014年331件,而2015年截至11月就高达1155件。
2015年年初,沈阳中院通过“金雕查控网”系统与机场公安局建立执行网络查控机制。从2015年4月开始,所有法律文书全部通过网络送达,极大提高了执行联动质效。实施联动以来,机场公安局共接收限制高消费案件1550件次,仅2015年,就成功控制被执行人68人次,极大震慑了被执行人。很多被执行人因此主动要求履行债务或与申请人达成和解,以希望尽快解除限制。本年度,沈阳中院已向机场公安局送达解除限制案件81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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