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房产公司涉嫌诱骗客户
2015-12-18 09:11 | 来源: | 作者:

  本报包头(内蒙古)12月17日电 记者张驰今天,备受关注的“兴麟德邦”公司4名负责人涉嫌合同诈骗案,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经查,“兴麟德邦”房产包头分公司4名负责人在明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编造为客户办理按揭贷款虚假理由,并违反国家规定诱骗客户将定金、中介费等打入兴麟、德邦公司财务账户及以个人名义开设的公司账户内。同时,还包括一房多卖、虚假房源、冒充假房东等情节。至案发,兴麟公司未退还购房客户资金共计3873万余元;德邦公司未退还购房客户资金共计439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