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口述:袁为国 整理:本报记者 丁国锋
我的家乡建湖县从1984年起就先于全国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全民普法教育。当时我在一个镇办厂上班,既是工人,也是农民,县里为全民普法编印下发的《职工法律常识读本》和《农民法律常识读本》是我最初的法律启蒙教材。我在自己学法的同时,还义务当起了厂里和村里的普法辅导员,辅导职工和村民们学习法律。
为了懂得更多的法律知识,运用法律知识帮助和我一样的百姓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我萌生了系统学习法律的念头,报名参加了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学习和考试。经过几年的刻苦自学,我取得了法律专业的大学文凭,并考取律师资格,成为一名专业的基层法律工作者。
我先后担任过基层法律法律服务所主任、司法助理员、司法所长和律师事务所主任等,无论做什么工作,我始终不忘学法初衷,尽我所能为普通百姓做一些有益的事情。
我敬业于普法工作。为了普法,我曾走遍全镇每一个村居和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宣讲法律知识。白天,我到各村和单位宣传普及法律;晚上,我认真地编写讲稿,力求把十分原则的法律讲得生动活泼,使法律更加贴近人们的生活,把法律知识传播到全镇千家万户。
我敬业于人民调解工作。为了调解各种社会矛盾,我常常夜以继日地做纠纷当事人的工作,磨破嘴跑断腿,使一件件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避免各种社会矛盾的激化。
我敬业于法律援助工作。在我的办公室里,悬挂着一首陈毅元帅写的诗句“应知天地宽,何处无风云;应知山水远,到处有不平”。由于社会上存在着这些“风云”和“不平”,还有不少困难群体处于无助的窘境之中,为帮助这些人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我无偿地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
我敬业于法律服务工作。通过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不仅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也化解了各种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使整个社会得到和谐发展。
人生的社会价值在于对社会的奉献。这么多年来,我尽自己所能,为社会做了我该做的事情,我将坚定地走下去,为基层老百姓能及时得到法律帮助,化解纠纷,解决困难一直坚定走下去,决不忘当时学习法律的初衷,为法治中国贡献微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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