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5-11-24 08:45 | 来源: | 作者:
原标题:■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编者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实施20年以来,中国涌现出一批优秀的仲裁机构。武汉仲裁委员会(下简称“武仲”)便是其中之一,其年受案量连续13年蝉联中国仲裁机构之首。
多年来扮演仲裁机构“排头兵”的武仲,创造了全国多个“第一”:第一个提出仲裁公信力建设,第一个运用“确认仲裁”,第一个在建设工程争议中引入评审机制,第一个参与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等等。
从先天条件来看,武仲并无过人之处:身处内陆地区,经济交往并非最活跃;成立时间也非最长;专家资源也不算是最丰富。能成长如今天这般,其发展模式是很有探究价值的。
今日本报特将这块仲裁界的“金字招牌”在发展、办案、特色、人才等多方面的成果予以展示,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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