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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鹤峰:推出“检察官+”接访模式
2015-11-23 09:31 | 来源: | 作者:
原标题:湖北鹤峰:推出“检察官+”接访模式

  本报讯(记者郑键/郭清君/通讯员孟似虎 蒋长顺) “《国家赔偿法》1995年1月1日实施,而你被认定无罪是1990年9月25日。”湖北省鹤峰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覃仕明耐心地解释。但是上访人田某却不依不饶:“我不管那么多,打酒只问提壶人!冤枉我就得赔钱,我现在日子过不下去了。”

  上访调解陷入僵局。如何破解?覃仕明决定请律师来“说话”。覃仕明拿出当地参与代理涉法涉诉信访的11名律师名单请田某自主挑选律师,参与代理他的案件。后覃仕明及时联系田某点名的律师邀请其参与调解,在后来的调解过程中,律师一直为田某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律师专业的解答、为当事人考虑的态度让调解工作顺利进行。

  事后走访检察官调查得知,田某近年来因病致困,一直靠农村低保度日,生活确实很拮据。检察官向田某表示:“赔偿申请不符合立案条件,没商量;司法救助解决实际困难,最大化。”田某对检察机关依法办事、解决实际困难的做法表示满意。日前,司法救助到位,田某多年的心结也解开了。

  “请律师来‘说话’,一起坐下来‘打开天窗说亮话’!”覃仕明把这种接访模式扩展为“检察官十”。截至日前,已有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6件,做到了“来信来访不出院”。其中,“检察官十律师”接访化解4件,“检察官十人民监督员”接访化解1件,“检察官十村干部和上访人亲属”上门化解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