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私家侦探公司 微信和微博能做为外遇证据么
2015-10-01 13:15 |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微信和微博能做为外遇证据么?

首先,微信、微博等网上电子信息数据是可以做为证据使用的。根据2015年新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也就是说,新的规定将电子数据纳入到了证据视听资料证据种类包含的范畴了。

其次,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与他人有同居行为的,符合判决离婚的条件,同时,无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的,应当支持。

由此可以看出,在信息时代,随着人们交往方式的多元化,举证手段也同样呈现出了时代特点。需要提醒的是,网络证据存在随时删除的可能性,在发现的同时,要记得复制保存,以备不时之需。

杭州私家侦探公司不管是仍想挽回婚姻,还是为了离婚时手握证据,对于婚外情的取证方式,都需要正确掌握。在法院和律师调查取证受限的情况下,私家侦探是调查维权的一种有效途径。法律上明文规定:在合法的前提下偷拍偷录的证据可以作为证据在法庭上使用。

  【宏伟杭州私家侦探公司】24小时咨询电话:1516772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