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京牌成灰色产业 一个购车指标值数万
2015-09-30 13:18 |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由于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的存在,不少不具购车资格的购车人以及“久摇不中”的车主另寻他路,小客车指标逐渐成为热门交易对象,“买卖”京牌车辆指标如今已经形成一条灰色产业链。“背车”早已从过去出借身份证做登记的几十元,上涨到现在一个指标4万元至6万元不等。

法律界人士表示,尽管指标交易表面上满足了交易双方各自的需求,但是从法律风险防范、避免法律纠纷、维护摇号公平的角度来说,这样的交易并不可取。尽管很多租赁号牌者承诺无风险,但一旦卖指标者遇到官司导致车辆被查封,实际车主对于车辆的主张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按照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小客车指标只能由指标所有者本人使用,但实际情况却是小客车指标成为热门交易对象,“买卖”京牌车辆指标的交易悄然出现。去年6月,吴先生通过一家二手车中介公司和安女士签订“北京购车指标出租(背户)协议”,花了53000元一次性“买断”了安女士的购车指标。一年之后,由于安女士涉及一起财产纠纷案件,吴先生的这辆登记在她名下的帕萨特轿车被法院查封。

53000元购买京牌指标遇官司

在天津做生意的吴先生去年到北京工作,为了方便,吴先生准备给自己在2013年购买的帕萨特换成北京车牌。

由于不符合在京购车条件,去年6月,吴先生通过位于花乡车市的一个二手车中介公司与安女士达成买卖意向,双方签署了“北京购车指标出租(背户)协议”,约定“鉴于安女士拥有北京市小客车购车指标,吴先生急需购买车辆使用,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吴先生购买安女士北京市购买车辆指标期限永久使用,购买价格为53000元整”。之后,吴先生便将自己的车登记在安女士的名下。

2014年8月,在车辆年检过程中,吴先生被告知自己驾驶的这辆登记在安女士名下的轿车已经被法院查封,吴先生于是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并提交自己2013年至2015年为轿车缴纳的保险凭证,要求法院解除对该车的查封。

没有汽车所有权被法院驳回

昨天,吴先生来到海淀法院执行局,作为案外人,吴先生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结果,海淀法院裁定驳回了吴先生的申请。

原来,将车牌指标卖给吴先生的安女士牵涉到了一起财产纠纷案件,安女士与母亲因为家中一套房产的房款问题打起了官司,要求安女士给付79万余元的售房款。安女士的母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法院联系不到安女士,便通过调查发现其名下有一辆帕萨特轿车,随即对这辆车进行了查封。

法院认为,该辆帕萨特登记为安女士所有,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该车进行查封符合法律规定,吴先生虽然主张对该车享有所有权,但吴先生主张的权利并未经过登记,因此法院对吴先生提出的执行异议裁定驳回。

“我们没有支持吴先生提出的异议,所以他可能还要继续通过诉讼的方式,来明确这辆车到底能不能执行。”办案法官杨海超说。

近年来“背车”纠纷案件多发

杨海超法官还介绍,近年来,海淀法院一些涉及指标买卖的执行案件中,法院查封一些被执行人名下的汽车后,大多会遇到像吴先生这样向法院提出异议的情况。

“这些案外人其实就是买标者,都是主张车辆并非被执行人所有,而是自己买的。”杨海超法官说,这些人要求法院停止执行,就是因为自己的车辆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

“有的被执行人是欠银行贷款,有的被执行人是欠民间借贷的钱,而这些被执行人之前都把自己名下的指标卖给了别人,执行时不露面,法院就查封了他们名下的车。”

法官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根据机动车的登记情况判断所有权,简单说就是实名制,登记在谁名下,执行时就认为是谁的车,所以案外人(买标者)提出的执行异议法院不能支持。

调查

一个购车指标能卖数万元

目前,京牌指标交易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车、牌一起购买,就是买标者将卖标者的汽车和车牌一起买下,直接使用原车;二是只买指标,即买标者只购买卖标者名下的配置指标或更新指标,买标者自己购买新车,再以卖标者的名义办理机动车登记。此外,还有出租等其他交易形式,但无论是哪种形式,指标交易的核心都是交易车辆仍然登记在卖标者名下,只是由买标者使用。

4万至6万元可“买断指标”

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提供租赁车牌的中介公司不在少数。卖标者一般会使用自己的身份证为买标者办理验车、保险、车辆维修保养等手续。而卖标者、买标者、中间人之间往往会签订一份协议,对指标交易进行约定,有的协议中会非常明确地将这种交易称为“背户”、“背车”。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一次性“买断”购车指标的价格已经达到4万元至6万元不等。市场上的号牌租赁费用也从每月一千多元到数千元不等。

在一家标明“收购小客车指标”的网站上,北青报记者向客服人员咨询得知,小客车指标租赁的价格为7万左右,可租25年。而对于号牌来源,客服称“肯定没有问题,号牌都是经过本人验证的”。

客服人员还表示,如果对于号牌的安全度仍然存在疑惑,也可以选择租用单位车牌,而价格就会到18万元。租赁的时候会有担保,但对担保内容,客服人员一直含糊其辞。

4S店提供“无指标购车”服务

事实上,一些二手车商、4S店工作人员早已做起了指标买卖的中介生意,收集卖标者信息介绍给买标者,从中牟利。从卖方到中介再到买方,“背车”已经形成了一条灰色产业链。

市民朱先生去年11月购买了一辆轿车,由于始终摇号不中,原打算挂一个外地号牌的朱先生在4S店工作人员的介绍下,和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签订了贷款购车协议,而贷款所带来的“好处”就是能够以较低的价格租赁一个号牌。

在和租赁公司签署了一份贷款协议之后,朱先生在4S店工作人员的帮助下顺利地验车、挂牌,每月除了向租赁公司支付贷款,还需要缴纳800元的号牌租赁费用。将近一年过去了,朱先生仍然没有中签,当他提出延期租赁号牌时,租赁费已经从每月800元上涨到了3000元。“还是不租了吧,实在是太贵了。”朱先生说,如果今年10月摇号不中的话,只能回老家挂一个车牌。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本市很多4S店都提供“无指标购车服务”,甚至有些店把大幅广告就挂在展厅中,作为招揽客户的“卖点”。不过在这个过程中,虽然一些4S店仅仅起一个中间人的作用,但仍然要收取数千元的服务费。

解读

租赁指标承诺无风险 遇到官司难获“保全”

“我当时曾经也有所顾虑,如果这家租赁公司突然破产或者欠债,我的车在这家公司名下会不会拿来抵债。”朱先生当初在签订租赁协议的时候就曾经向对方的工作人员询问这个问题,得到的答复是,如果出现上述情况,这辆车可以得到“保全”。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很多提供车牌租赁服务的中介公司和租赁公司也都有类似承诺。在租赁合同的条款中,大都包括如下几条:车辆购买后虽然号牌在卖方名下,但双方一致确认该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都属于买方;卖方保证其个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不得对此车辆主张任何权利,附加任何义务;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违章、交通事故、保养、维修等一切费用及该车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买方承担。

事实上,在司法实践中,尽管有的买标者是自己出资购买了汽车,但因为汽车登记在卖标者名下,自然会被他人认为汽车是属于卖标者所有。一旦遭遇官司,法院也会根据登记情况查封登记在卖标者名下的汽车,即便买标者就此提出异议,法院也无法支持,这对买标者是最大的风险。

法官认为,虽然卖标者与买标者之间签有协议,但并不能杜绝彼此之间纠纷的发生。“最典型的便是卖标者反悔,要求买标者加价,额外再支付买标费用。买标者则可能因为用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而要求卖标者退还买标费用。双方都面临签订协议时无法预知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