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行业今后发展步履维艰
2015-09-23 20:04 | 来源: | 作者:
现私家侦探字眼,只能称之为“民间调查机构”。
但我国法律并不认可这种“民间”调查机构,1993年,公安部发布通知,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开设任何形式的民事调查机构,禁止业务包括受理民事、经济纠纷、追讨债务以及安全防范技术咨询、涉及个人隐私的调查等。因为民事调查涉及调查公民隐私,在公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并且法律不允许的情况下调查,与公民隐私权冲突,为了维护法律威严,只能禁止这种“民间调查机构”。
在北京地区,“民间调查机构”不能申请登记注册,很多侦探公司只能由一些律师事务所成立非法人的内设机构,申请的营业执照只能是经济信息咨询类公司执照,不能申请有关调查,或者侦探行业的执照,侦探行业没有正式的“户口”,不能获得法律保护。
虽然私家侦探还没有正式成为公认的行业,但以目前民间调查的扩张态势,私家侦探可以更好的用于自身维权,补充调查证据,为法律提供更真实的断案证据,已经成为新兴行业,逐步扩张市场。私家侦探是一把双刃剑,虽然有些公司会鱼目混珠,但不乏有些为人民服务的公司,法律应该允许这些公司的存在,并保护正规公司,为人民生活水平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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