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记录、邮件、短信、微信等电子资料能做婚外情证据么?
2015-07-22 20:34 | 来源: | 作者:
现在各种交流沟通的工具非常多,人们不仅可以见面沟通,还能通过电话、电脑等多种途径来沟通。婚外情是一种地下的行为,其中的两个人通常都是会悄悄进行的,此时发送电子有点,或是聊qq、微信等都是经常会使用到的。受害一方调查到了这些证据,能最为证据使用吗?
1.电子邮件,还有QQ聊天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如果拿到手了的话,那么是可以被法院认可和采纳的。不过这里有一个前提,毕竟这些资料都是容易丢失和被改动的资料,所以一定要是没有经过任何改动的,并且要经过公证部门公证之后的,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院才是会采纳的。
2.当事人在进行电子邮件、QQ聊天记录等证据的时候,可以是拍下图片,或是将内容打印下来等,如果是有公证人员在场获取的话,这样的证据是一定会被采纳的。
3.有一种情况是,在不知道收发邮件人是谁的情况下,也是不好做出判断的,那么此时就需要对收件人和发件人进行查找了,确定了是出轨一方和第三者所为的话,这样的证据是可以使用的。
电子方面的证据,如果想要真正具有法律效力的话,一定要保证获取的途径是合法的,并且是要有公证部门公证认可的。同时其他方面的证据也要调查到一些,形成了证据链条的话,就更具有说服力了,就更能让你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了。
私家侦探小编给出如下意见:
第一种意见为,该QQ聊天记录是侵犯他人隐私获取的,不具有合法性,即无证据能力,更谈不上证明力。因此,不能用于证明孙某具有婚外情,应当予以排除。
第二种意见为,该QQ聊天记录虽然是侵犯他人隐私获取的,但孙某对该QQ聊天记录的真实性无异议。因此,可以用于证明孙某有婚外情。
第三种意见为,该QQ聊天记录虽然是侵犯他人隐私获取的,但当夫妻间的隐私权和配偶知情权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护配偶知情权。因此,其证据能力是不能否定的,但其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应与其他证据互相印证才可以证明孙某具有婚外情。
私家侦探建议如何获取婚外情有效证据
私家侦探建议最好获取以下证据:1.照片、视频: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2.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拿实证据(需要注意手段的合法性,如果自己不懂如何获取可以请私家侦探帮忙调查取证)。3.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如果有以上3点证据再配合聊天记录、邮件、短信、微信等电子资料那么就是天衣无缝了,如果没有聊天记录、邮件、短信、微信等电子资料以上3点的证据都已经足够可以起诉婚外情。